德清居民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政府买单
2013年06月25日 10:27:27
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
近日,德清县民政局和新居民局作为县政府授权签约方与人保财险德清支公司签订协议,由政府出资58.8万元为全县49万本地居民和具有德清县暂住资格证的新居民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这是该县继“金色爱心工程”后又一项有关保险的民生工程,在我市尚属首次。根据协议,从2013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9日,参保人员在德清区域内由于暴风、暴雨、雷击、洪水、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由人保财险德清支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付,其中人身伤亡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每人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为5000元。
此外,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还附加了见义勇为的责任,凡参保人员在德清县辖区内由于见义勇为导致人身伤亡也能获得赔付。
来源:
湖州日报
作者:
编辑:
马岩竹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