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毒品正在向青少年蔓延。来自我省禁毒部门的资料显示,近年来我省每年发现的未成年吸毒人员都超过千人。
沾毒诱因众多
今年5月,缙云县法院判决的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令人深思。女孩小华(化名)在缙云某娱乐会所上班。去年9月她17岁的生日那天,娱乐会所的营销总监廖某和同事小丽(化名)为她举行生日派对,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由于饮酒过量,小华呕吐不止,廖某和小丽一同将她带回房间休息。已有一年半毒龄的廖某听说吸毒可以醒酒,便拿出冰毒劝其服用,而小华竟深信不疑。害人害己,廖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一项针对青少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因好奇心而染上毒瘾的占65%以上;吸毒前对毒品基本不了解的占58%;对禁毒法律一无所知的占62%。而据另一项流行病学调查,75%以上的吸毒者在染上毒瘾前都认为,吸一口毒品不会上瘾。
此外,家庭环境因素不容忽视。生活在家庭结构不全,尤其是父母离异家庭的青少年,往往身心健康状况较差,对毒品有较高的易感性。湖州的一项调查显示,42%的吸毒青少年在吸毒前存在家庭破裂、家庭关系紧张的情况。学校教育管理的漏洞,也成为青少年染毒的客观原因之一。我省某中学一名16岁吸毒女生,在转入新学校后让多名同学染上毒瘾。
极易诱发犯罪
去年,17岁的辽宁姑娘刘某从杭州某小区10楼坠落身亡。警方查明刘某生前曾吸食毒品,怀疑其因吸毒产生幻觉而发生意外。
毒品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越来越大。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化学合成的新型毒品可对吸食者脑部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有的青少年因频繁吸食形成了精神依赖,有的甚至智力下降。特别是新型毒品服食后产生的兴奋和刺激,使青少年稚嫩的身体超负荷运转,极易诱发生理衰竭,出现生命“透支”现象。同时,吸毒让青少年脱离了正常的社交圈和生活、学习秩序,混迹于吸、贩毒人员之中,成为“灰色”人群。
更为严重的是,毒品诱发犯罪,严重危害社会。“青少年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较差。吸毒的未成年人除了以贩养吸外,男的一般会采用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犯罪手段获取毒资,女的多以色相换取毒资,社会危害极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认为,吸毒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根源之一。
急需重点预防
“禁毒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要注重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同时,要消除对吸毒青少年的歧视,以减轻或消除他们对社会和家庭的不信任,防止他们再次滑向‘毒渊’。”省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我省出台《全省毒品问题分级预防教育行动计划》,把未成年人作为易涉毒高危人群开展重点预防。要求学校建立与学生家庭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思想动态。以乡镇(街道)为主,教委、团委、妇联等部门积极配合,有效落实“问题家庭”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辍学学生的管教责任。
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各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583所,3年内,我省还将创建100余所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减少毒品来源,是遏制青少年涉毒蔓延趋势的最直接有效措施,因此,要严打引诱、强迫、教唆、容留、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分子。”省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今年1至5月,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975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534名,缴获各类毒品127公斤,捣毁外流贩毒团伙2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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