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落实人大监督意见设立水源地畜禽禁养区
2013年06月26日 09:46:46
浙江在线06月26日讯 日前,衢江区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畜禽禁养区,这是该区认真落实市区两级人大执法检查意见,对饮用水源保护采取的具体举措。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衢州市、衢江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饮用水水源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的问题,提出要在水源保护区设立禁养区的执法检查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说立行,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划分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把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湖南镇、黄坛口乡、举村乡、岭洋乡和其他20多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沿溪河两侧500米内的水陆区域全部设为禁养区,在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限期完成关停、转产或搬迁。
衢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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