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7日讯 昨天,3名盗墓小说爱好者,因为盗掘一个清代古墓,被奉化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他们都是盗墓小说迷,在一个叫“盗墓家族”的书友QQ群里结识。
一开始,群里的聊天内容只限于讨论小说故事情节,评价小说内容,慢慢地,拓展为普及盗墓知识。
聊得多了,群里总会有人开玩笑地感慨:“看书里写的那些宝物,盗一次墓真是可以一夜暴富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27岁的江西籍男子蔡某只有小学文化,之前在广东做生意,欠了5万元债,一直梦想一夜暴富。
23岁山东人袁某,平常就喜欢探究盗墓小说情节的真实性,也想找个古墓看看,里面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宝贝。
看着群里有人跃跃欲试,30岁的新昌人黄某抛出了一句话:“我知道哪里有古墓。”
黄某3年前就曾想过盗墓,也去周边的一些地方实地观察过,好不容易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他觉得可以行动了。
3人一拍即合。黄某所说的古墓在奉化,听说是一个知县岳父的墓,料想里面肯定有不少古董。
去年12月,蔡某与袁某分别从江西和山东赶到新昌。袁某在网上花200元的钱买了一个活动钢钎。这是从书里学来的撬墓工具。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由黄某带路,他们从新昌出发,带着活动钢钎、铁锹、凿子、手电筒、手套等盗墓工具直奔奉化。
那是一座土墓,3人很快就挖开了。蔡某与袁某爬进了坟墓,而黄某就在外面望风。
他们果然从里面掏出一件又一件“宝贝”:帽顶、银簪子、玉制的腰牌、烟斗以及部分衣服扣饰。
得手后,他们将这些东西拍照,放到网上卖。可惜无人问津……他们只好把赃物分了。
一星期后,他们就被警方抓获。
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的是清代古葬墓,他们挖出来的东西为清朝末年的陪葬品,均为一般文物,具有一定的艺术、历史、科学价值。
昨日,奉化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黄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葬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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