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部分道路雨后仍有积水。(记者 吕锋 摄)
浙江在线06月27日讯 6月24日,一场暴雨,杭州城内受涝严重。
同样的经历,绍兴人也不会忘记。去年6月17日,一场罕见暴雨侵袭古城,绍兴城区14个小区和多条马路积水严重。
今天,暴雨又将压城而来,而这一次还会出现市民站在家里“看海”、马路上开车如“划船”的无奈情景吗?
面临这一场暴雨考验,绍兴做好准备了吗?
暴雨预警由蓝转黄
伴随着雷鸣,昨天的雨下了一整天。据市气象局信息,截至昨晚6点,城区降雨量达到了64.3毫米。昨天中午11点42分,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提醒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驾驶人员应该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昨晚8点20分,气象部门将暴雨蓝色预警升级为暴雨黄色预警。最新消息是,到昨晚8点,全市平均雨量38.4毫米,其中越城区51.9毫米、绍兴县50.7毫米、上虞40.1毫米、诸暨34.8毫米、嵊州30.9毫米、新昌30.3毫米。
“今天会有大到暴雨,需要特别防范。”气象部门工作人员说,昨天的雨并不算很大,只是时间比较长。从今天开始,降雨过程就会减缓,明后天全市天气为阴有中雨,局部大雨,6月30日(周日)雨水就会停止。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今天的大到暴雨,这对城市排水系统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市气象台将会及时根据预报信息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单位和市民注意防范。
排查管网水库预泄
昨天下午,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对城市(镇)公共排水管网再作一次详细排查,及时疏通,确保城市(镇)排水管网畅通。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副主任徐诗军说,为防止今年梅雨期间强降水引发内涝,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早已开始调度水库开闸放水。截至昨天上午8时,汤浦水库水位32.75米,超汛限水位0.7米;绍兴平原河网南门站水位3.68米,低于正常水位0.22米;虞北平原河网小越站水位2.84米,低于高水位0.26米。市防指已分别于6月13日、6月25日下发调度令,要求汤浦水库开闸预泄。同时,已与省防办联系沟通,要求萧山提前做好平原区的预排工作,目前萧山蜀山平原河网水位3.8米,比正常水位低0.2米。
另外,因前期降雨量大、山体土壤饱和,极易发生小流域山洪、山体滑坡等险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已要求各地做好山区小流域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检查。
老小区积水已缓解
去年6月中旬的梅雨季节,城区多个小区内出现严重积水,尤以城南街道翠苑新村和薛家弄两个小区最为严重,积水最深处达40多厘米。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走访这两个小区,发现这两个小区排水管道已经进行了整改。
薛家弄住宅建于上世纪80年代,排水管还是当时的小管子。由于小区周围地势较高,一到下雨天雨水就会涌到该小区,致小区积水严重。
“希望不要再看到消防车开到小区口来抽水的情景。”昨天下午1点半左右,雨下得很大,记者再次来到薛家弄时,居民李大爷正抱着孙子准备外出。在他的手机里至今还保存着一张照片,照片显示在去年6月17日那场大雨中该小区积水几十厘米深。李大爷说,现在好了,再大的暴雨都不太会出现以前那样下雨居民必须蹚水外出的情景了,像昨天的暴雨该小区就没有一点积水。
据告知,去年相关部门对薛家弄小区进行了改造,新建了排水渠道。排水渠道不仅接进了市排水总管网,而且是两头排水,所以小区里的雨水排得比较快,不会形成积水了。
城南翠苑新村也是一个老小区,因为下水道阻塞,逢雨必涝。去年6月17日和8月8日两场暴雨,让该小区几乎变成汪洋泽国。昨天下午,记者走进该小区,看见小区水泥路面大多为新铺建的,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都分开铺设,地面上没有见到一处积水。打开一处雨水管道盖,可以看到里面的水位不是很高,刚刚漫过排水管道口。
“星期一下的那场大雨,没有积水,只有一点污水回涌。”在34幢楼前,居民丁大伯说,去年政府对小区下水道进行全部改造,改造后下的几次大雨暴雨,不过没有出现积水。不过如果遇到像去年6月那样大的暴雨,会不会有积水还不好说。
记者从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去年8月份以来,绍兴市“三改”行动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对包括城南翠苑新村、昌安新村、越都新村等12个小区进行了整体改造,其中华侨新村、越都新村等4个小区已经改造完成,翠苑新村7月份就会整体完工,其他小区将会在今年12月份前全部完工,届时老小区因为下水道而逢雨必涝的状况将得到根本改变。
- 【今日早报】今明“暴力梅雨”直扑浙中北 杭城或遭遇特大暴雨
- 今明“暴力梅雨”直扑浙中北 杭城或遭遇特大暴雨
- 杭州今天大到暴雨 雨水一直延绵到周日
- 【新闻鲜晨多】6月27日:今明“暴力梅雨”直扑浙中北 杭城或遭遇特大暴雨
- 西安帅小伙丢了包露宿杭城街头 暴雨夜不忘帮人一把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