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从昨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集中清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三类信息。有关负责人强调,坚决保护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任何侵害公民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应受到谴责。
针对此条新闻,有不少网友“误读”,甚至会产生“联想”——是否对人肉网曝等进行限制?是否会影响到网民的表达权?是否会影响到“网络反腐”的法治化进程?……这些担心并非多余,宁愿想得复杂一点,也不能让自己“躺着中枪”。同时,有必要提醒的是,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是法治社会“必须的”,但是,在保护过程中,也不能“误伤”网民的表达权,不能伤害网民的反腐败热情,要让网民拥有“免于发帖恐惧的自由”。
误读“打击随意人肉网曝”信息,其实是对自己表达权利的焦虑。现如今,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几乎融为一体,对于数亿网民来讲,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网络表达是行使表达权的一种重要形式。网络立法与执法都已取得进展,网络生活与行为正在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网络谣言等损害社会进步的负能量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网络表达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的“活跃空间”越来越大。网络表达如何兴利除弊?网友在思考、法治在思考、社会在思考。
接下来,我们有必要认真地、字斟句酌地读懂“三类信息”。此次集中清理的三类信息包括:假冒、盗用他人名义开设的博客、微博客等账号;在网上故意、随意发布涉及公民个人通信方式、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员情况等隐私信息以及偷拍、偷录他人隐私的图片和音视频信息;对他人进行毫无事实依据的攻击、谩骂、诽谤等信息。这里有几个关键词——假冒、盗用、故意、随意、攻击、谩骂、诽谤等。这应该意味着正常的举报、网曝并不在此列。
打击随意人肉网曝别“随意”,这很关键。即将开始的清理,肯定会遇到比较棘手的、很难界定的、模棱两可的信息,在认定与操作上,必须要十分谨慎,认真甄别,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与草率。因为,认定“差之毫厘”,清理“谬以千里”。这次清理具有相当强的导向性,理应释放出有利于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健康和谐的正能量——向网络谣言开刀,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让网络社会更健康地发展,让网络表达更健康地进行,让公民表达权更充分地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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