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1985年我国出入境人员的数量为4079万,到了2011年这个数字达到4.1亿,增长了将近10倍。制定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出入境法律法规,在出入境形势的巨大变化下,已不适应。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今日起开始实施,新法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王健文。
护照成了华侨的“身份证”
“因为华侨定居到国外以后,国内的户口注销掉了,没有身份证,只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所以他回到国内生活,办理一些社会事务不是很方便。”王健文说。
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出境入境管理法》针对这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之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因此华侨在国内工作、生活难免受到一些影响。
新《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同时,新《出境入境管理法》改革了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制度。
“过去华侨想要回国定居,是向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许可,现在新的法律从方便华侨的角度出发,只需向定居地的县级以上侨务部门提出申请。”王健文说。
加大防范和打击“三非”外国人
所谓“三非”指的是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新《出境入境管理法》加大了对“三非”外国人的处罚力度,规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将处每非法聘用1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规定外国人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180天,最长为5年,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90天。
新《出境入境管理法》还规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由外国人或留宿人,持外国人护照、留宿人户口本等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予以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依法可以留存出入境指纹
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是近年来很多国家在出入境管理领域普遍运用的新技术手段,对于甄别人员身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新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确保指纹信息存储、使用安全,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出入境环境,为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安全,奠定更好的管理基础。”王健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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