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王卫东,男,汉族,浙江嘉兴人,1975年3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授藏前任桐乡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2010年6月任桐乡市正科级干部,授藏期间担任西藏那曲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干爱忠,男,汉族,浙江嘉兴人,1968年10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授藏前任平湖市曹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10年6月任平湖市曹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授藏期间担任西藏那曲县住建局局长。
2013年5月29日下午,王卫东、干爱忠同志在乘车前往拉萨采购乡镇敬老院和那曲镇社区服务中心设备材料途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不幸因公殉职。
王卫东、干爱忠同志生前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援藏期间,克服高原反应和艰苦条件,全身心投入当地建设,为那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以实际行动忠实履行了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展现了一心为公、忠诚为民的坚强党性,树立了我省援藏干部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的良好形象,是新时期我省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援藏、援疆、援青干部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委决定,追授王卫东、干爱忠同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王卫东、干爱忠同志学习。
学习王卫东、干爱忠同志,就要学习他们坚定信念,忠诚事业,在党和人民需要时挺身而出的坚强党性;学习他们坚韧不拔、艰苦奋斗,在雪域高原书写光彩人生的顽强品质;学习他们心系藏区、服务群众,为民族地区人民福祉鞠躬尽瘁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以饱满热情全身心投入援藏工作的敬业精神。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把学习王卫东、干爱忠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实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全省广大共产党员要以王卫东、干爱忠同志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共浙江省委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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