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按照《廉政准则》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妨碍涉及哪些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什么样的方针?”昨日,莲都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刘朝晖在电脑前认真地做着“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试题”。
据介绍,过去少数领导干部忽视廉政法规知识学习,不重视自我教育,对组织提供的各种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经常以各种借口而不去参加,致使原本非常重要的反腐倡廉学习变成了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莲都区去年开始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以考促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考廉”制度推行近一年时间里,已有332名干部参加了考试。
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分析,一些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其重要原因是忽视了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以往传统教育方式的“软指标”,无法督促党员干部坐下来“真学”、“实学”。干部任前考试制度的推出,正是找到了一把破解党员干部廉政法规教育难题的“金钥匙”,通过“严考廉”,激发“真学廉”,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政学习的自觉性。
去年7月,莲都区专门出台了《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考场规则、考试内容、考试流程、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等。考试内容则主要以《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知应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出题。
将廉政法规考试和干部任职挂钩,是莲都区这一做法的亮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拟新提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拟新提任股级干部、新考录的公务员、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必须通过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时间在任职试用期(公示期)内进行;廉政考试采用网上答题和闭卷考试相结合进行,实行百分制,试题从《任前廉政考试试题库》中由电脑自动随机生成,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合格。 “廉政考试制度最大的亮点,就是把考试成绩作为一道‘硬杠子’,考试成绩直接影响其能否上任。”莲都区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区纪委统一安排一次补考,新考录的公务员和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拟新提任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和股级干部补考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任用资格。
编后:
莲都区纪委(监察局)把干部廉政教育与干部录用、提拔任用相结合,以严格考核推动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以外在压力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解决了传统廉政教育方式存在的学习内容“空”、落实过程“虚”、考核措施“软”以及干部主动学习意识“弱”等问题,成为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一项新举措。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严格程序,认真实施,细致严密,公平公正,通过考试,进一步强化了拟提拔人员学习党纪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的意识,增强了他们认真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为他们的进一步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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