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对小夫妻闹离婚,妻子竟然拿着自己的淘宝交易记录,向老公讨要“奶粉钱”。
同事相恋,婚后摩擦不断
今年30岁的周小姐是宁波人,大学毕业后在一家银行工作。一踏入社会,父母就为她张罗相亲,但周小姐都不怎么满意。
2010年底,在一次单位组织的培训会上,周小姐结识了同事徐先生。同为宁波人的徐先生比周小姐大两岁,在单位的级别比周小姐略高,还是周小姐的校友。两人一见如故,相恋后于2011年6月结婚。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那样美好。虽然夫妻俩的日常开销都是各管各的,但仍免不了发生摩擦。
周小姐觉得,丈夫太大男子主义,家里大小事都得由他说了算;徐先生则责怪周小姐太钟情淘宝,网上购物一点没有节制……
磕磕碰碰中,两人于去年初生下儿子。这一下,周小姐的网购兴趣更足了,天天在淘宝上买婴儿衣物、奶粉、尿布。徐先生无奈,只得动用经济手段“制裁”周小姐的开销。对此,周小姐十分生气,认为丈夫完全不顾家,两人的争吵更加频繁了。
终于,在去年10月的一次争吵中,徐先生忍不住动了手。周小姐挨打后,抱着孩子气呼呼跑回娘家,开始与丈夫分居。
拿着淘宝交易记录,讨要抚养费
今年5月,周小姐到江东法院起诉徐先生。她说,自分居以来,徐先生从未关心照顾儿子的生活,更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两人感情已彻底破裂。她除了要求离婚,还要求徐先生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法官也被这么高额的抚养费吓了一跳,问她是如何计算的。周小姐拿出一叠淘宝交易记录,上面都是购买奶粉、玩具等婴儿用品。粗粗一看,一个月花费有四五千元。
她说:“我一个月光为孩子买生活用品,就要花四五千元,还没算上出外游玩等其他费用。他一年有十几万元,让他每月出3000元还是客气的。”
“一个月买的孩子衣服,难道只穿这个月?一口气买七八罐奶粉,难道都是这个月吃的?”徐先生认为,这些淘宝交易记录不足以证实孩子每月的抚养费需要3000元,他愿意每月支付840元。
昨日,法院作出判决,周小姐和徐先生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虽然周小姐提供的网购信息属实,但不足以证明她主张孩子每月3000元抚养费的事实。她和徐先生作为孩子的父母,均负有抚养义务。最终,法院基于本市的实际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需要,酌情判定徐先生应承担每月抚养费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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