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客户可能只有几元钱没有按时还清,或者不小心晚了两三天还款,却要承担“全额罚息”,这一饱受诟病的信用卡规则如今正在改变。从7月1日起,《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实施,按照要求,各银行要为客户提供信用卡“容时容差”服务,即允许持卡人在还款时有一定的宽限期或小额不足清偿额。据悉,目前绝大多数银行已开始实施“容时容差”服务,但各银行的标准有差异。
所谓信用卡“容时容差”服务,“容时”指银行为持卡人提供至少3天的还款宽限期,持卡人在宽限期内还款,应视同按时还款;“容差”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10元时,应视同全额还款,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显然,“容时容差”对于信用卡客户是一个利好消息。近年来,信用卡“全额罚息”一直备受诟病,大概正是顾及汹涌的舆论,银行才作出让步,以“容时容差”服务抚慰公众的不满。
信用卡“容时容差”当然是一个进步,但仅仅3天还款宽限期、区区10元不足清偿额,这种进步是有限的。正因如此,“容时容差”并没有赢得多少叫好声,网友们仍对信用卡“全额罚息”耿耿于怀。
我对此的看法可能有点“另类”:一方面,信用卡“全额罚息”虽让人讨厌,但并非全然无理;另一方面,“容时容差”服务虽是有限的进步,但它打开了一道缺口,为信用卡市场注入了竞争因子,其积极效应不可小视。
信用卡“全额罚息”看上去不合情理,但要看到:客户若按时还款,从他借款至还款这段时间的利息是全免的,相当于银行让利于客户,客户享受了优惠;如果客户未能按时还清借款,则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当然可以取消优惠,不予让利,照常收取利息。所以,“全额罚息”的本质,只是银行取消了违约持卡人的利息优惠而已,这并不是“霸王条款”,反而是一种国际惯例。
“全额罚息”虽有合理性,但并不妨碍各银行“大方”一些,以更多人性化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10元、3天的“容时容差”只是底线要求,各银行可在此基础上延长还款宽限期、提高不足清偿额度。比如,中国农业银行已将“容差”额度确定为不高于账单金额的10%,还款宽限期最长为9天;中国工商银行更进一步,成为首家取消“全额罚息”的国有商业银行;华夏银行则对信用卡欠款实行“分段计息”,即按照未还款额计算利息。
可以看出,坚冰已被逐渐打破,“容时容差”犹如一个竞争因子,搅活了信用卡市场,激活了银行业的竞争,从此客户可以“卡比三家”,谁的服务好,谁就能赢得更多的客户、占领更大的市场。“容时容差”为信用卡市场竞争打开了一道缺口,可以预见,这道缺口势必越来越大,信用卡客户将会享受到越来越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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