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今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推出250个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安置对象为退出运营的残疾人机动车车主、“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贫困残疾人。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残联了解到的。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舟山市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的250个就业岗位中,定海区和普陀区均为100个,岱山县有12个、嵊泗县8个、市本级30个(含普陀山管委会2个、新城管委会6个)。
目前,普陀区已经确定沈家门街道、六横镇、登步乡、区市场分局、区园林公司等单位推出公益性岗位。这些岗位主要包括社区保绿、保洁、车管、养老服务以及市场协管员、交通协管员、保洁员、车管人员等。市本级、定海区推出的岗位正在审核中。据了解,舟山市推出的这批岗位,残疾职工在正常上班的,工资收入不低于舟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根据《舟山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规范管理操作办法》规定,在舟山市城区运营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今年6月1日已满5年的营运过渡期。110多辆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即残疾人机动车)退出运营,车辆由政府指定折价回收。为保障他们的生活,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残疾人车主,可选择就业安置或自谋职业。
这批残疾人,按照“谁先签约、谁优先选择就业岗位”、在车主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业等原则,经就业单位和车主双向选择后确定就业岗位。经推荐未就业的残疾车车主,在3个月的待业期内,每月可领取待业补贴1048元。如果自谋职业的,每年给予再就业补贴5000元,发放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为止。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出台具体的招聘办法,近期将在市(县、区)残联网站公布。《通知》要求,今后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含编外人员)在50人以上的,要确保有1名以上残疾人就业(含编外);职工人数达到200人以上的,要确保安排的比例达到职工总数的1%以上。“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已经走在了全省前列。”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说,这说明舟山市扶残力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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