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7月1日起,舟山市环保行政执法电子处罚平台全面投入运行。舟山市两家企业因违反固废防治法、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分别被处以2.5万元、3万元的罚款,这也是舟山市环保行政执法电子处罚平台正式投入运行后,第一批受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今后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将全部纳入这个电子平台,实现网上办案。“以前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发现违法情况后做出书面处罚,因为各方面原因,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人情执法’现象。”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打造的环保行政执法电子处罚平台创新了环境公共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完善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促进环保依法行政,可以预防和减少职务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据介绍,电子处罚平台使得自由裁量标准化,执法人员根据企业的违法行为,输入主要裁量参数,比如根据企业的规模等相关情况,系统将自动生成处罚额,从而实现处罚的公平、公正;其次,电子平台使得处罚流程也规范化了。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案件审批、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在系统中运行,处罚流程不可变,系统通过密码控制和分级处理,对办案人员、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赋予不同权限。比如一线执法人员将现场检查的情况及时输入电脑,形成原始资料,再由法制机构进行核实,再由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决定,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审理、决定“三分离”;此外,通过网上处罚系统与职能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确保每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在系统中有迹可查,实现现场勘查、案件报审、文书制作、处罚告知书送达等网络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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