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去世留下存单银行被判付给敬老院
2013年07月04日 11:06:24
孤寡老人与敬老院签订协议,“百年”后将遗产留给敬老院,而敬老院去银行支取老人存款时却遇到了难题:存单姓名与老人姓名对不上,没有密码无法支取。
无奈之下,敬老院只能将银行告上法庭。5月21日,杭州日报报道的这起案件,最近有了判决。
敬老院说,张大爷是孤寡老人,没有子女,也没有其他亲戚。
而当时签的这个《入住敬老院协议》中就约定说,张大爷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保障由敬老院提供;张大爷百年后,其所有财产归敬老院所有。
2006年年底,张大爷生病去世。敬老院工作人员从张大爷遗物中发现了三张银行存单,共计41500多元,但姓名分别为“张耀*”、“张炜*”,并非张大爷的本名“张伟*”。
其中一家银行的那张1万块钱存单,敬老院根据协议顺利取出。而分别存在另两家银行的两张存单,敬老院去取款时却被拒绝。
银行说,实名制之前的存单,只能凭密码支取,而且协议中“百年之后,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这张纸条是手写的,是否真实合法存疑。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伟*与街道、敬老院和社区签的养老遗赠协议合法有效,协议由多方签字盖章,部分内容虽系手写,张伟*签字为他人代签,但是真实性予以确认。
法院还认为,存单户名虽不是“张伟*”,但当时我国还没开始实行实名制,这张存单是在张伟*的遗物中发现,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情况下,这些存单应该认定是持有人张伟*所有。
法院因此判决银行将张大爷的存款本息支付给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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