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日前,市犬管办对市区一些养狗较集中的高档别墅小区进行摸排。记者获悉,市区森海豪庭小区上报的数字是,该小区高大凶猛的大型犬有14只。
搜索发现,恶犬伤人事件在我市已多次发生,仅本报报道过的,2009年8月,镜湖新区东浦镇王城寺村一条藏獒连续咬伤4位行人;2010年5月,新昌小学六年级男生在上学途中被藏獒咬伤,送到医院后缝了10多针;2011年12月,3岁半男孩小奥林在诸暨被3条比利时牧羊犬咬伤,右侧身子被咬得惨不忍睹,此案也引起全国舆论关注,最终以小奥林获赔近60万元告终。
记者从市犬管办获悉,按照《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是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这里指的烈性犬,主要指藏獒和牧羊犬。
根据该《办法》,保卫单位和科研单位因护卫、科研等工作需要,经当地公安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申领烈性犬的准养证。目前,市区二环线内有证的烈性犬大约有六七十只。“但实际的数字肯定远不止这些。”工作人员介绍,从已经发现的情况来看,不少个人在偷偷饲养烈性犬,尤其是一些别墅区等高档小区的人。
以森海豪庭为例,社区工作人员介绍,经常有市民来投诉,邻居家的大型犬叫声恐怖,或狗主人牵着体型庞大的狗在遛,看着很慌。为此,社区干部也曾多次上门劝导过,但效果不大。社区干部统计发现,该小区约有14只大型犬,其中1只藏獒、3只牧羊犬,另外还有一些高大凶猛的土狗。
市犬管办有关人士介绍,虽然市区有禁养大型犬的规定,但无强制性法律法规,导致监管非常困难。一旦接到投诉,也只能以劝说为主,往往起不到效果。就此问题,市法制办也曾向省里提出过,希望出台关于烈性犬的强制性管理规定,但省里认为各地情况不平衡,难以出台统一的法规,事情就此搁置。
采访中,有多位市民呼吁,希望政府对烈性犬咬人事件予以重视,出台相应的规定严管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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