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镇村领导进行面对面约谈,对未能以身作则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对点问责……随着嘉兴“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的有序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发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接连打出“严明纪律、严格督查、严肃问责”三记重拳,为“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保驾护航。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18名科级干部、60名党员干部因工作推进不力或未能带头拆违而被约谈问责,两名村书记更因涉嫌非法占地被党纪立案调查。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为“三改一拆”专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4月8日,在嘉兴市擂响“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战鼓的第二天,嘉兴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切实保障“三改一拆”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在这份通知里,“五带头”、“八不准”规定成为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随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结合自身特色,纷纷通过制定办法、下发通知、发出倡议等多种手段严明这一纪律。在南湖,区纪委在联合发文严明纪律确保行动推进外,进一步出台办法明确工作责任追究细则。在海宁,市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各级干部和党员带头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明确带头执行人员范畴。在海盐,县纪委向全县党员发出倡议书,倡议广大党员做好“五带头”工作。
严明纪律只是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第一步。随着专项行动的有序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各出奇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嘉善,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联合成立“三改一拆”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牵头统筹协调,县纪委纠风室负责督导日常工作。在平湖,市纪委与市督考办、市委组织部建立督查组,根据不同阶段确定督查任务并协调落实。在秀洲,区纪委专门抽调两人到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及时发布考核情况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有违法建筑的,作出限期自拆承诺,并主动带头拆除;无违法建筑的,作出“零违建”报告……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重点,自查自纠是全市各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的重点工作。同时,全市各地由纪检监察组织牵头的督查组也将摸清违建底数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全面、准确、深入地核对基本情况,以实地踏勘、现场测量等方式开展党员干部自报违建信息核实,切实做到位置清、面积清、用途清、身份清。在海宁,由专员、市民和媒体三股力量组成的督查组以“警中警”创新机制,开展细致而周密的督导检查。积极引导社会监督力量,全力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特邀监察员、舆情信息员等专职人员一同查看现场、寻找问题、研究对策,全市上下形成了推进“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桐乡两名党员干部不愿带头拆违,与他们对话谈心进行全力说服;平湖独山港镇两个村因工作进度缓慢,村支书被镇纪委约谈。严肃问责,是纪律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是监督取得成效的重要基石。通过领导约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形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慢作为、不作为等进行典型问责或曝光。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情况进行详细、深入分析,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形成专报,为及时掌握基层信息、作出正确决策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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