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给违停车辆贴上罚单,然后拍照取证,最后又把罚单撕下来带走……你大概看不明白交警演的是哪一出。也难怪,这可是武汉市一些交警“创造”的执法新花招。
近日,在武汉市电视问政的现场,大屏幕上出现两张照片:第一张照片显示,某协警贴了一张违停处罚单;第二张照片显示,这名协警将贴上的罚单撕下来带走。如果此事只发生在协警身上,有关部门大概会说是“临时工干的”。可惜,接着又发生了几起相同的事件,主角都是正儿八经的交警,“临时工”这个挡箭牌不好使了。
好吧,公布答案:武汉市一些交警之所以这样做,是不想让车主看到罚单,以免车主及时去缴纳罚款,这样,到车辆年检的时候,“秋后算账”会让车主大吃一惊,不仅要补缴罚款,还要缴纳高额滞纳金。
大家说说,交警这样做缺德不缺德?武汉市民纷纷说“很缺德”,并且质问:交警这样做为了提醒车主不再违法,还是为了增加罚没收入?呵呵,这还用问吗?答案是明摆着的。
于是想起一则旧闻:四川广汉市一名司机交通违法131次,即使按最低标准计算,他也要被扣393分、罚款13100元。这名司机气愤地问:“为什么之前没有得到任何人、任何方式的通知?”广汉市交警大队则回应称,他们“可以”而非“必须”将车辆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车主。
是啊是啊,如果及时通知车主,车主改正而不再违法了,你们哪有机会罚这么多钱呢?显然,他们的所谓执法,根本目的不在于制止违法、维护交通安全,而在于追求经济效益以及部门利益最大化,这与其说是执法,不如说是“执罚”,为此,他们不惜使用“很缺德”的手段。
“执罚经济”花样百出,单说交通执法中的招数就让人眼花缭乱:有的地方创造发明了“超载月票”,有的地方热衷于搞“钓鱼执法”,有的地方将送亲戚的私家车当做“黑车”来打,有的地方则认定人们开私家车买菜也属于“非法营运”……相比之下,武汉市交警撕罚单更具“创意”,似乎预示着“执罚经济”新花招越来越离奇、越来越不择手段,乃至越来越缺德。
对于自己的部下干出如此缺德的勾当,武汉市交管局局长李顺年在电视问政现场表示,这可能是工作作风比较简单导致的,贴上再撕下是为了省事——简单?省事?难道把罚单贴上不撕下反而更麻烦?恐怕连李局长自己都觉得不能自圆其说吧。如此袒护部下、糊弄市民质询,说明连当领导的都没有深刻反思问题、下决心整改,同时也间接说明,其部下在执法过程中胡作非为,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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