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拨付资金保障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2013年07月08日 14:10:55
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日前,丽水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23万元,用于保障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黎明中学、丽水瓯江中学、丽水文元中学四所市级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以促进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经审定,此次市级民办学校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分两部分进行补助,即公用经费补助和学杂费补助。其中小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学期370元、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学期100元;初中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学期510元、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学期130元。经过层层筛选,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黎明中学、丽水瓯江中学、丽水文元中学等四所学校符合此次补助条件,将分别获76万元、30万元、9万元、8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
据统计,近三年来,丽水市财政部门已累计拨付市级民办学校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约5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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