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看望老人”或是次优选择
2013年07月09日 09:26:28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以来,淘宝网上开始陆续有店家推出“代看望老人”服务,一家店主还贴出明确的收费标准:“10分钟=8元,1小时=20元。购买宝贝的形式是时间费用+物品成本+交通费用。”当“常回家看看”成为儿女的法律责任后,不少做子女的都表示,常回家还要看公司的规定,不是那么好实现的。
“看望老人”这种本应亲力亲为的分内之事,竟然有了市场,有了标价,这不禁让人感到一丝寒意。但应当看到,任何新兴服务总是与市场需求密不可分的,既然一些年轻人因地域、时间限制而无暇回乡看望父母,那么“代看望老人”服务便应运而生,虽然会招致这样那样的非议,但请人“代看望老人”总比不看望要好,这不是最优选择,但或许算得上次优选择。
一些人用传统思维去看待这一“代理看望”业务,自然会得出亲情文化扭曲的结论。实际上,尽管这一代理服务是通过线上完成的,但包括“为老人及亲人过生日,陪老人散步聊天,还能给身体不太好的老人提供简单的医疗护理”等行为却是在线下完成的。可见,对于“代看望老人”业务,不能寄希望于政府部门过度干预对其进行“封杀”,反而应该善于利用市场的力量,去弥补个人、政府在养老问题方面的责任缺失。
当然,“代看望老人”毕竟是次优选择,作为儿女,应尽量挤出时间“亲自”去看望父母。对于父母来说,陌生人提供的服务即使再周到,也抵不上自己儿女的一声问候、一个笑脸。不要总说没时间,你有时间旅游、有时间逛街、有时间陪孩子,为什么就没有时间“常回家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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