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农家乐建筑疑点重重
记者了解到,这座正在抢建的农家乐所在地,即水库大坝脚,权属于临海水务集团,吴金方只是承包方。下游东连村的村民对该建筑在土地权属、农家乐审批手续、影响大坝安全,以及农家乐影响环境等等方面,存在一连串疑问。
大坝脚80亩土地是否存在“争议”
疑问之一:
大坝脚80亩土地是否存在“争议”
据了解,新建农家乐所在的这80亩土地归属问题(农家乐只占20亩),是历史遗留问题,非常复杂。
根据东连村党支部书记吴江林的说法,自从童燎水库建成后,坝脚的土地应该归村里所有,应属于村民的耕地。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会议纪要,会议由临海水利局、水库管理处、杜桥镇及东连村干部参加,主要解决当时水库建设(包括中途加固)给村民的补偿问题,其中最后一条上面写着“争议”一词。
“在国土部门的档案里,也有这样的记录。”吴江林说,如果按照这个,在村民耕地上建农家乐完全是非法的。
“这问题早已解决。”对此,负责水库资产管理的临海水务集团副总章见平予以明确否定,并且语气非常坚定。他认为,大坝脚的80亩土地早已经被征用,并转为建设用地,还领取了土地证。他还介绍说,当初在与东连村解决此矛盾时,政府部门不但给村民优惠补偿,还无偿帮村里修路造桥。他带着情绪说:“现在提这问题,有些胡搅蛮缠。”
但杜桥国土分局局长单方来却有另外一种说法,他说这块土地到底什么性质,还需要调查。国土部门刚接到信访举报,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调查,至于是否已经转为建设用地并拥有土地证,应该很块会查清,局里已指派一名副局长负责此事。由于主管此事的副局长当天外出,对此,记者没有采访到最终结果。
疑问之二:
农家乐项目有无审批手续
按照单方来介绍,因为国土部门尚不清楚用地性质,这农家乐项目在国土部门没有备案,也就不存在任何审批手续。他说,如果已经转为建设用地,并持有土地证,那农家乐无需国土部门审批,应该属于城建和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但是无论什么土地性质,像这样大型的农家乐项目,应该要认真规划,经过环评等严格手续。单表示,如果涉及土地违法,国土部门一定会立案查处。
承包人吴金方在与记者通话中介绍,现在建农家乐的地方,以前是用来搞养殖的,承包期限为10年。2008年,因童燎水库加固,这块土地废弃了一段时间,他当时就想上农家乐项目,现在只是续建而已。
“那房子经过审批吗?”
“已经在批了。”
按吴金方介绍,有关农家乐项目审批材料已经送给城建部门。因为恰逢周末,记者无法从杜桥城建部门核实,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手续还没有最终批定。后来,当记者质问既然承包期只有10年,怎么可以搞永久性建筑时,吴金方没有正面回答,只一个劲介绍自己在当村干部时,为村里做了许多实事,大部分村民是支持他搞农家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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