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税深化涉税审批事项改革 省级只留2项
2013年07月11日 07:59:06
浙江日报讯 今年以来,我省地税系统在原有“提速增效”改革基础上,大力推进新一轮的涉税事项审批制度改革。在清理改革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22项中,涉及税费优惠审批30项、税费优惠备案92项。全省地税系统改革后审批和备案仅保留16项,审批事项减少87%。
在保留的16项审批和备案事项中,由省局实施的只有2项,分别是困难减免金额20万元以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困难减免金额30万元以上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两项为省级审批,省局审批量不到全省总审批量的10%。
保留的这16项非行政许可涉税审批事项里,缩短审批时限的事项占比为50%,审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71%,其中25%实现了当场办理。为了更好地提高效能,省地税将业务设置成254个工作流,共覆盖1618个工作环节,并对每个工作环节都进行了限时设定和全程监控。涉税事项办理过程中,有关环节的信息、程序有无变更和修改,或是超过办理时限,会有不同色彩预警。
此外,纳税人目前可通过地税网税系统,足不出户完成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申报,并且实时跟进了解自己的申报进程,第一时间获取审批项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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