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行政问责风暴在义乌掀起。继上月义乌纪委公布了近几年最大一起问责案,17人因为“慢作为”被问责,其中3人直接被免职后,7月5日,又有8个政府工作人员被行政问责。
义乌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说,问责就是为了让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要干部深入一线,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杭金衢高速拓宽
有人恶意抢种树木
杭金衢高速拓宽改造的消息一出来,一些不法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悄悄地在杭金衢义乌段两侧恶意抢种树木。
4月18日,义乌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针对恶意抢种行为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沿线镇街一周内完成沿线树木现状调查,拍照固定证据并张贴公告,同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抢种的行为。
5月2日,城西街道交通办主任吴敏华开始拍照,到5月11日才完成。
联村干部黄富全在巡查中没有及时发现抢种行为,直到5月10日才发现两处大面积的抢种地块;
城西街道镇东片副主任、联村干部吴凤鸣5月才下村巡查,有人已经在五星村龚劲松地块抢种了500平方米的树木;
后宅街道党政办主任傅建军,在5月15日交通局固证公告出来后,没有及时把资料送给街道分管领导,直到10天后才完成张贴。
上溪镇交通办主任龚斌斌也没有在市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证据固定工作。
义乌市纪委、监察室调查了相关单位履职不到位情况。
对吴敏华、黄富全、吴凤鸣、傅建军、龚斌斌分别给予书面效能告诫,并扣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城西街道分管副主任王建飞和后宅街道分管副主任季慎给予口头效能告诫。
对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刘伟明给予书面效能告诫,并扣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两个月工程拖延三个月
严重影响市民出行
江滨公园人行道路面施工拖延三个月,17个责任人被问责,义乌园林绿化管理局等四家单位被全市通报批评。
义乌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去年12月底,启动篁园路过江管道改造工程,篁园桥两端的江滨公园人行道和绿地被挖开,原本两个月的工程,施工单位拖到四月份还没完工,严重影响市民的出行安全。
义乌市委书记李一飞等领导知道此事后,责成市督查办对工程督办,由义乌市纪委、监察局组成专项调查组彻查。之后,施工单位才重新开工,到5月26日终于完工,修复园林用地,比合同约定拖延3个月,修复工作拖延4个月。
义乌对工程拖延情况调查,最终对17人行政问责,其中2个部门负责人被党纪立案,3个部门负责人被免职,2人待岗一年,7人书面效能告诫,扣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1人被清退出义乌市场。
“李书记对这件事专门做了批示,说是典型的官商习气、拖拉作风。”义乌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说,这件事虽然不大,却折射出很大的作风问题,做出这么严厉的问责,就是让其他单位汲取教训,记住不要有拖拉作风以及群众的事就是头等事,决不能敷衍了事。
【哪些行为属于“慢作为”】
1.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的会议决定事项、文件明确事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久拖不办,没有回音,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相执行、有选择执行的;
2.对已经协调明确的事宜,借口要请示、研究,在限定时间内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的;
3.对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审批、服务事项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故意刁难或拖延时间等,贻误服务对象办理的;
4.属部门之间职责不明晰,但相关单位又不及时报请上级机关研究明确的;
5.部门内部缺乏协调,衔接失当,环节多、程序杂,窗口授权不到位,办理时限“就高不就低”,导致工作流程重复、失序,办事效率低下的;
6.群众多次投诉,有关职能部门不予受理,或受理后不予及时处理,或只作应付性处理的;
7.对服务对象的请求应当和能够明确答复而含糊不清的,应当和能够立即办理而拖延怠慢的,应当和能够解决而推诿不办的;
8.在受理经办事项中,为谋取私利,以各种形式暗示服务对象,有意拖延办事时间的;
9.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未按规程及时提供相关服务或未按要求一次性书面告知,导致服务对象不能顺利、满意办理申请事项的。
【如何处理“慢作为”】
1.属首次“慢作为”的,给予诫勉谈话,责成其向服务对象道歉,同时取消责任当事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慢作为”的,从重处理;
2.对单位年度内出现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慢作为”的,给予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对属单位行为造成“慢作为”的,给予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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