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我省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多发、传销人员聚集、群众投诉量较大、媒体高度关注等传销问题相对严重的杭州、嘉兴、湖州、台州市,以及各市对照上述条件认为应进行重点整治的县(市、区)为重点打击地区。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为重点对象。以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诱骗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人员和学生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为重点人群。
工商、公安机关将积极发挥各自基层工作的一线优势,广泛搜集社会面线索,认真受理和深入核查举报、曝光线索, 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对“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进行深挖、细查,对网络传销实行多部门联动,实施精准打击,依法严惩传销违法犯罪。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行业的监管、清理力度,积极探索打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力争把传销活动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动宣传攻势,统筹运用好报刊、电视、电台及网站、微博、手机等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立体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揭露传销手法和害人本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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