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21岁,没有工作,新买了一辆雅马哈摩托车。
夏某,22岁,在所前镇和人合伙开了家奶茶店,开一辆绿色甲壳虫。
何超,23岁,事发时参加工作刚满7天。
三个小伙都是萧山人,都是独生子,一次飙车,改变了三个人的命运。何超被撞身亡,王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而夏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昨天在萧山法院受审。
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6日晚10点左右,王开着摩托车到夏的店里喝奶茶,跟夏开玩笑:“你这辆破车(指甲壳虫),还开来干什么?”夏说,总比你的摩托车好。王提出:“要不要去飙飙看?”
于是,两人在限速60公里/小时的路段上互相追赶,时速都达到了100公里/小时—110公里/小时。途中,甲壳虫和一辆电动车激烈碰撞,电动车上的何超被撞身亡。
昨天,何超的父母坐在旁听席上,神情落寞,何父反复说:“没有指望了,家里就这么一个儿子,就这么没了……”
夏的家人也到庭,其中一个孕妇眼里含着泪,她是夏的妻子。
夏的律师说,夏家经济条件一般,妻子怀孕,父亲又得了重病,为了赔偿,家里变卖了唯一的住房,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夏被带上法庭。
交通事故认定,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官说,夏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出事后,夏让王报警,自己送何超去医院抢救,构成自首,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夏的律师当庭提交了何超父母写的谅解书,出事后十多天,夏家卖掉房子凑了90多万元给对方(其中7万元是医疗费),何超父母写了谅解书。
但就在开庭前一天,何超父母又找到法官,表示他们坚决不谅解。
何超父亲说:“写谅解书的时候,事故认定还没出来,我们还不知道这件事何超是完全没有责任的……现在认定书已经出来了,我儿子没有过错,他那么无辜,我们怎么能就这么原谅他。”
何父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表明何家的态度。
庭上,法官把情况说明交给夏及其律师看,夏看了两眼,摇摇头,说没有什么意见。
“我必须向何超的家人说声对不起,我知道,无论说什么都是那么苍白,但是我真的很后悔……因为我的一时疏忽,给你们造成了这样大的不幸……对不起,我错了……”
“给他人造成不幸的同时,我也让我的家庭遭受了重大打击,对不起……家里为了我已经倾家荡产,我没有成为你们的依靠,反而牵累了你们,想到这里,我心中就无比苦闷……对不起……”
“我愿意接受处罚,希望能够好好改造,早点出去。我会把何超的家人当成自己的家人,替他尽他未尽的义务,照顾他年迈的双亲……我错了……”
夏的家人有的叹气,有的摇头,何母眼眶通红:“我儿子很乖的,那天下班的时候我还给他打电话,他说就在路上了,还说肚子饿了,我跟他说,回来妈妈给你煮面条吃……现在家里只剩我们两个,只剩我们两个……”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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