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 互相喜欢的人没能在一起,结婚后他们保持情人关系。当两人商量决定各自离婚再结成夫妻时,女方却发现,自己离婚后,男方还是不肯离婚。女子荣丽(化名)一把火引燃了姚某车内的靠枕,停在海盐的近10万元的车因此被烧毁。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7月15日,荣丽被嘉兴海盐检察院批捕。
荣丽32岁,桐乡人,开店,2003年,和大她4岁的姚某互生好感,但有缘无分,各自组建了家庭。2009年,建立情人关系。荣丽和丈夫离婚,姚某却因妻子不答应,一直未能实现“各自离婚再结成夫妻”的“诺言”。
今年6月29日,是两人“情人关系四周年纪念日”,荣丽和姚某相约在海盐见面,吃了晚饭后逛了会儿街。当晚11点多,姚某提出回家,两人吵起来,姚某赌气走掉。荣丽很伤心,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给姚某。次日零点,姚某开着自己的轿车,回到荣丽身边。
“我们在车里断断续续吵架,又或者两人都不说话,差不多到了凌晨两点多。”荣丽说,期间,自己还因哭得太厉害,吐了。而心情不好的姚某,也再次选择了一个人走开。
留在车里的荣丽越想越生气,一怒之下,拿起打火机,点燃了车上的靠枕。“我点了一会那个靠枕,烧了一圈,灭了,没烧起来。”荣丽说,随后,她下车走到后备箱,不停地翻东西。
“我希望远处的姚某看见后能走过来搭理我,可他一直在那边一动不动,我就更生气。”失去理智的荣丽,再一次点燃了靠枕。一门心思全在姚某身上的荣丽,虽看到车子有点冒烟,却未采取任何措施。
随着火势越来越大,荣丽清醒过来,但为时已晚,汽车完全烧毁,路边的店面也不同程度受损,一辆停在边上的摩托也被烧毁。深知铸成大错的荣丽,案发后自首。
“我的车被烧毁,我不需要荣丽来赔。另外,车子着火后引起他人的各项损失,我来承担。恳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能对她免于处罚。”得知荣丽可能要坐牢的姚某这样说,但事态已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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