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不好意思,您购买的面包已经过期了,请您去面包柜台另外选购产品”。前两天,家住江北区的应女士在世纪联华康庄南路店结账时,收银员这样提醒她。
仔细产看标签,果然已经过了保质期。原来,这个面包使用了一种新型条形码,有提醒是否过期的功能。
7月初,宁波开始施行《宁波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商场超市食品现场制售规范管理意见(试行)》,各大商超对散装和现场制售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货架摆放、公示标签等的管理更加严谨了。
面包过期了,收银员一扫就知道
世纪联华超市负责人介绍,这种条形码以291开头,一共有18位,其中包含了商品的保质期信息,如果商品已过期,一刷条形码,收银机上就会弹出提示,目前这样的条形码已经应用到总公司统一配送的面包食品和临近保期的食品中,这样就把住了最后一道关口,最大程度地避免过期食品流入消费者手中。
记者从江北工商部门了解到,推行这种新型的条形码,主要是为了弥补监管盲区,防止因人为失误造成过期产品流出超市,最大可能地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目前正计划把这种条形码推广至全区商超使用。
新规规范散装及自制食品市场
昨天,记者在环城西路的沃尔玛超市自制糕点专柜发现,贴在柜台边上小而模糊的标签都被撤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内容详尽、格式和大小统一的新公示标签。
标注上包含了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及食用方法、制售企业名称、电话等在内的详细内容。
在散装饼干柜台,所有饼干都分门别类地整齐摆放在“玻璃房”里,上面还立着大牌子,写着该柜台食品的生产日期。
本月起,宁波开始施行《宁波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商场超市食品现场制售规范管理意见(试行)》,对超市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的生产日期有了严格规定,要求商超不得以“当天”、“当日”等替代。
同时,要求经营者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分区销售,如将不同“生日”食品混合销售,必须在公示牌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及其保质期限。
为了让消费者对散装和自制食品情况一目了然,全市统一了公示牌,包括《散装食品公示牌》、《现场制售食品公示牌》、《散装食品称重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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