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父母把房子的锁给换了,他一赌气,干脆把房产证给挂失了……
在杭州工作的绍兴男子刘兵(化名)惹上了一场官司,将他告上法院的是亲生父母。
法庭上,一家人为了一套房子,争得不可开交。刘兵与母亲对立情绪极为明显,妹妹则支持母亲,父亲好像夹在中间显得左右为难。
父母买房,产权挂在儿子名下
刘兵老家在绍兴,今年31岁,最近准备在杭州买房结婚。
不过,他名下在杭州有一套房子,房子虽然登记在刘兵名下,但其实是父母的。
原来,早在2005年,父母出资在杭州城区绝佳地段买了一套42平方米的房子,准备用于退休后养老。
因为当时儿子刘兵在杭州,买房的事全部由刘兵打理。房价总共45万元(目前市值100万元左右),购房合同以刘兵名义签订,产权证做在刘兵名下。装修后,房子基本由刘兵居住。
2009年,应父母要求,刘兵出具《说明》一份,载明大致内容:该房屋产权挂名为刘兵,实际出资人为父母。
给儿子18万,想把产权转给女儿
到了今年,刘兵自己要买房结婚,但名下登记的房产让他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而这时,妹妹也刚好大学毕业。
一家人经过商量,达成《协议》,大致内容为:刘兵出资部分房款、税费、购买家具等,经协商,父母同意支付儿子18万元,付款后,刘兵配合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至妹妹名下。
协议签订后,父母支付10万元,双方因房屋换锁、产证挂失等问题关系破裂,父母追回10万元,并于今年4月起诉至杭州上城区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归父母所有。
一家人闹崩了,告上法庭
开庭时,双方都请了律师。
父母认为,房款全额均由他们出资,仅是挂名在儿子刘兵名下,有书面《说明》为证。现儿子欲购房,想享受首套房的政策,故要求出售房屋,但儿子未征得他们的同意。
刘兵父母提到,女儿面临落户杭州的问题,故父母与子女协商,父母要求将产权过户登记至女儿名下,一举两得。《协议》中的18万元仅是协商过程中父母的妥协,实际儿子在购房中未有任何出资。
刘兵则认为,其有购房出资,有《协议》为证,《说明》仅能证明父母有出资,出资并不等同于物权。在父母没有明确有效证据证明其系实际产权人的情况下,产权应以登记为准。且根据《协议》的约定,他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如果调解,他愿意在取得18万元后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审理过程中,刘兵与母亲对立情绪极为明显,妹妹则支持母亲,父亲则好像夹在中间显得左右为难。
父母给儿子18万,产权归父母
庭审结束一段时间后,父亲找到法院,积极要求调解。他在调解中称:房子是老两口当时为解决以后在杭就业问题而购置的,是绝对不会出售的,其实一家人没有多大的仇,要多沟通交流,做父母的在生活中对子女要同等关心、同等爱护。
父母还提到,现儿子要购房置业,做父母的本就应该资助,况且现父母有能力支付款项满足儿子的要求。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刘兵配合将房屋产权过户至父母名下,父母支付刘兵18万元。经历过这场官司的刘兵父母说,房子今后挂不挂在女儿的名下,得好好考虑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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