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3日讯(记者 李利)在今年3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一部初审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今天,经过多次修改之后的《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修改稿)中进一步明确了计量主管部门对通信计量的监督管理职责。
通信计量由谁来监管的问题由来已久。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要求加强并实施对语音通信、数据通信计费等计量行为的监管,对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通信计费设备、系统等计量装置实施强制检定。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则认为,通信计费设备、系统不是一个独立的计量装置,对其开展检测关系到电信网络的安全、可靠和畅通,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通信计费设备性能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应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为此本网也曾做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84.6%的网友支持由计量主管部门来监管通信计量,只有15.4%的网友支持由通信部门自行管理。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与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支持多数网友的意见。他们认为通信计量是民众最关注的民生计量问题之一,也是消费纠纷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应对其加强监督,对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语音和数据通信计量装置实行强制检定。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计量法的规定,计量工作由计量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主体实施的技术检测不能替代计量法赋予计量主管部门的强制检定职责。
因此,《条例》(草案修改稿)已将有关内容修改为:“电信运营商应当依法配备和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并按照检定周期向计量主管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计量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电信运营商网络流量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