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养猪户给98头猪喂“瘦肉精”获刑
2013年07月23日 21:01:50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3日电(记者 裘立华)“我知道给猪吃这些添加剂是不好的,当时糊涂了。”7月23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瘦肉精”案,养猪户杨某被以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杨某是嘉兴人,家里养了98头猪。去年9月28日,杨某在路边遇到一个开白色面包车卖添加剂的男子,该男子声称猪吃了添加剂长精肉快、肉色好、毛色好,杨某当时想最近猪肉价格低、亏了钱,便决定购买这种添加剂。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杨某最终花费380元购买了20公斤的“添加剂”,买完后男子便催促杨某赶紧离开。回到家后,杨某开始每天给自己家的98头猪喂食添加剂,喂了20天左右。
10月26日,南湖区农经局工作人员对杨某家饲养的猪抽样检查,在猪的尿样里发现了“莱克多巴胺”成分即俗称的“瘦肉精”。另外,在杨某家里,农经工作人员还发现了未使用的添加剂951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在饲养用于销售供人食用的98头生猪的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杨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完)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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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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