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盗窃不成而报复 窃贼放火烧房再领刑
2013年07月24日 14:31:34
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 第一次入室偷盗未得逞,第二次又落空,恼怒之下竟点燃衣物纵火逃离。近日,遂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放火罪和盗窃罪并罚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追缴赃款赃物,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蓝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6800元。
2012年3月的一个晚上,遂昌人周某心生贪念,悄悄窜至叶某家中,从开着的厨房门进入室内,并用脚踹开房间门,利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撬开抽屉,窃得屋内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当中,周某连续作案7次。这期间,蓝某家就被“光顾”了两次,第一次正准备行窃,由于看见隔壁二楼灯光亮起,怕被发现,便逃离现场。没过几天,周某又窜至蓝某家,用手掰断窗户档进入室内行窃,但一无所获,恼怒之下周某用打火机点燃了衣柜中的一件毛线衣,并将点燃的毛线衣扔至衣柜边进行纵火,后从大门逃离现场,致使蓝某家二层整幢房子被烧毁。2012年11月,周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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