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恋上表姐妹 一对成了一对却百般受阻
2013年07月24日 14:44:19
看似乱了辈分
但完全符合婚姻法
原本是维护爱情,却因为一顿拳脚,翟某毁了自己的爱情。
在陈某的眼里,翟某和侄女小陈的亲事,那是乱伦,无法接受。
为此,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才宗认为,虽然翟某和小陈结婚看上去是乱了辈分,但在法律上是符合婚姻法结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两种“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两人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他们两人可以依法登记结婚的。
叔叔陈某,如果认为这门亲事不合乎传统的道德观念,可以进行劝导,但是却不得干涉;从翟某和小陈的事来看,小陈的父母已经接受这门亲事,但小陈的叔叔陈某却无法接受,一直做小陈父母工作干涉这门亲事,从严格意义上说,陈某已经构成了干涉婚姻自由。
翟某原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纠纷,却用拳头解决问题,导致陈某受伤,酿成刑事案件,将自己推到了不利境地,真是得不偿失。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叔侄恋上表姐妹 一对成了一对却百般受阻
- 11岁女儿三次出逃 只为逃出禽兽父亲的侵犯
- 省高院向张氏叔侄 支付国家赔偿220余万元
- 张氏叔侄获赔221万余元 省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 叔侄冤案律师回应110万赔偿:最终补偿还需协商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