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今年4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代表执法检查组报告,通过检查,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总体尚好。”但是,检查组同时提出,“当前,我省饮用水面临着资源短缺和水质变差的双重挑战。”
至去年底
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
昨天上午,副省长熊建平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针对饮用水安全,近年来,省政府推出各项措施,保护饮用水水源。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和通报制度,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每年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则是每两年开展一次。我省11个设区市除衢州、台州外,其他9个设区市的市本级都具备了双水源。
至2015年
全省仍将缺水11亿立方米
虽然饮用水水质总体尚好,但对于可开发水资源量十分有限的浙江来说,不少问题仍不容忽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数量的增长,需水量不断增加,至2015年,我省仍将缺水11亿立方米,而我省可开发水资源量天然不足,加上新建蓄水和引调水工程成本较高、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用水形势仍然严峻。
此外,目前全省仍有50个水源地未划分保护区或划分不合理,在已划分保护区的水源地中,均有不同程度存在着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未设置或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完善等现象。
省政府提出,适时调整和完善水源地规划,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安全度。加快规划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力争到2015年所有城市具备2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
目前
仍有企业违法侵占水源地
据统计,目前杭州、嘉兴、宁波等地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仍留有约100家违法企业或设施。
“有些水源地虽已划定保护区,但仍都处于开放式管理状态,加上排查整治又涉及土地、赔偿等问题而不能到位,致使法律明确规定应取缔的排污企业或清除的侵占水源地现象,长期取缔或清除不了。”
对此,许多委员都提出“要有查处时间表,及时取缔,同时要落实具体责任,该怎么搬迁、怎么解决,都要有一些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此外,据调查,全省91个县级以上和526个典型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有城镇人口55.7万,农村人口257万,很多地方“垃圾乱抛、污水乱流、粪土乱堆、畜禽乱跑”现象依然可见。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报告称,“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不合理开发,企业污水、农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加上坡地耕作方式不尽合理,许多公路又跨越水系等,对水源地构成严重威胁。”
省政府提出,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的违法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到今年底,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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