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虽然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但仍无法阻挡市区街头、公园、广场的垃圾随手而来。似乎除了规劝和谴责,就没有真正可以约束不文明行为的方式了。
不过,从8月1日起,在市区的公园、广场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有法可依了。由市同创办、公安、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八条罚令”,8月1日开始施行,将针对市区范围的公园、广场上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实施不同程度的处罚。
对哪些不文明行为开罚?
“八条罚令”规定,对市民在市区公园、广场上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流动摊贩经营、人行道乱停车、焚烧垃圾、乱倒生活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处以20元到200元不等的罚款,对破坏草坪、花草、树木的行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则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拘留。
为什么最先对公园和广场上的不文明行为开罚?市文明办副主任陈威洲解释说:“公园和广场是城市的窗口,市民在公园里的行为,最能反映城市的文明程度。”
“道德的软性约束,配上刚性执法,才能逐步约束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曦说,“人人需要文明城市,同样,文明城市也需要人人努力。”
“八条罚令”市民怎么看?
张大爷来自江西,到台州8年了。每天吃完饭,他都会和老伴习惯性地到家附近的市民广场上散步、纳凉。他最深的感受是,来市民广场游玩的人越来越多,垃圾也越来越多。边嗑瓜子边吐壳、喝完饮料随手扔瓶子、电动车开来停在草坪上,“有时垃圾箱就在眼前,有的人还是不愿意多走几步路,随手就往地上扔。”听说要对乱扔垃圾进行罚款,张大爷很支持,“劝导没用的时候,罚款才能长记性。”
市民徐先生觉得:“对于许多人来说,文明与不文明一念之差,也有个惯性效应,广场公园干净得没一点垃圾,他们也不好意思乱扔。除了罚款,舆论引导、道德谴责也很重要。”
“八条罚令”如何执行?
市民张先生则在表示支持的同时,也提出了疑问:“‘八条罚令’施行之后,具体由哪些部门来执行,又是通过哪些方式呢?”
台州市同创办宣教处处长王正多说,之前,台州对城市不文明行为的规范,主要以规劝、引导为主,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八条罚令”的出台实施,就是要通过刚性的执法,来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管。
他介绍,公安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八条罚令”执法的主体,他们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执法过程中也要取证,执法人员会通过手持摄录机和电子监控设备,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并根据情况登记个人信息。执法人员会不定时地进行巡逻,看到不文明行为时,“劝导”与“处罚”并举。
“在公园、广场开罚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会出台市区其他一些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举措。”王正多说,“处罚不是目的,我们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从而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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