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仙居一教师醉酒后驾驶被判拘役4个月
2013年07月29日 14:19:27
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7月26日上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王某被温岭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作为一名老师的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王某和爱人都是仙居一所学校的老师。7月6日那天,王某听说温岭泽国工资水平稍高,就和另外一个朋友到那里的一所学校看看。傍晚他们经不住朋友一再邀请,便在吃饭时喝了酒。当晚19时许,王某驾驶轿车逆向行驶到泽国兴隆饭店前路段时,先与行人胡某、傅某相撞,后与姚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最后坠入河中。
事故造成行人胡某、傅某受伤及两辆轿车部分损坏。事故当时,王某车上有一个6岁的孩子和3名酒后的成年人。庆幸的是车子只有一半入水。7月15日,经温岭市公安局鉴定,当时王某血液的酒精含量为19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另据了解,事故中的两名伤者目前已花费近10万元医疗费,另一辆被撞轿车接近报废,若再加上其他费用,此案的赔偿金额会在20万元以上。
来源:台州日报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又“自残”又“跳楼” 醉驾男你是要闹哪样
- 喝了5瓶啤酒后驾车 韩籍小伙醉驾被鄞州交警查获
- 一场醉驾收获爱情 他致电法官:“我绝不再酒驾了”
- 醉酒无证驾驶撞协警 司机获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 持假驾照醉驾被抓,竟“嫁祸”给亲弟弟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