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这两天,“热死了”的“死”字已经不仅仅是中文里表达一种语气的虚词,而成为能实实在在表达因为高温而丧失生命的一个实词。几乎和全省同步,绍兴从上周三开始创纪录进入最高气温超过40℃的日子后,异常高温天持续至今。身边不断听到因高温“倒下”的案例(可参看本网近期相关报道),叹息之余我们是否该反思制度层面的解法?
40℃的高温、高温红色预警,这些和以往普通的高温天的气温、预警之间并非只有量的差别,很多时候是有质的差别的,比如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应该停止,而不是尽量避免。可由于这样的高温以往极少出现,很多室外工作者和用工单位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更没有形成应有的制度。在绍兴高温破纪录超过40℃的第一天下午,笔者就带两名实习生到一线,在“采”新闻的同时,也脚踏实地实实在在体验了一把“超级高温”。当天我们在室外仅2个小时左右,已经皮肤晒红,感觉热得够呛;那些一天工作8小时的室外工作者的苦楚可想而知。
笔者不讳言,这篇评论是在舒适的空调房里敲出来的,但作为有恻隐之心的人类,笔者的内心却总是有阵阵焦灼,说近的是担心在室外采访的记者同事会不会热坏,说远的则是同情所有在高温环境下坚守在岗位的人;这些人,不大关心媒体报道的所谓消暑奇招,更不关心这异常的高温究竟是什么“高压”太强所致,而是期盼更加人性化的政策的出台。
近年来,我们的政府对天气灾害中的民生问题——尤其是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是高度重视的。尤其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在防台动员会上强调的“宁可十防九空”坚决态度,让大家科学而认真地转移群众、落实各项防台细节措施,从而使得近年来当超强台风来袭时,浙江省各地总能做到“不死人,少伤人”。
而如今,当高温高到一定程度、持续时间长到一定程度,也成为了气象灾害(事实上,这几天气象部门报送给上级的《重要天气报告》的重要性级别和强台风来袭时是一样的),我们难道不也该采取特别的应急政策吗?
笔者作为一个有十年气象报道经验的新闻人,熟谙一年四季的气象学定位,简言之那就是:冬季,连续5天日均气温低于10℃:夏季,连续5天日均气温高于22℃,春秋季则是介于这之间。由于在江南,冬季日均气温很少在0℃以下;不难发现季节的更替反映在气温上,核心也就在10度左右的气温。可这几天,日均气温已经达到了35℃左右;如果打破一年四季的思维定势,这俨然已经是另一种季节,不管你叫它“焦季”还是“烤季”,反正这“第五季”不再是正常的夏季。当然,有人也许会说,夏季的吐鲁番,冬季的黑龙江,气温也很极端;但正因为极端,那时那里的人们是很少从事室外活动的,更不要说室外工作。
因此笔者郑重建议(绝非是刻意标新立异),我们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第五季”的特别政策:
如果四舍五入,绍兴已经持续6天最高气温在40℃的水平了,而这样的天气还将至少持续一周。这样的持续“红色预警高温”已经是五十年不遇,是否百年不遇也只是因为缺乏历史资料而无法确认。在如此程度的高温灾害来临时,新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已经不会显得鲁莽。比如,政府应该尽可能开放并维护好公共纳凉场所;民政部门则应该把援助的重点聚焦到被高温所困的群体,社区也应该花大力气关照老弱病残熬过高温;广大用工单位至少应该允许高温环境工作者无条件请假,而相关方面应该出台政策维护劳动者的这一权益。要不然,人与人之间体质差别本来就不小,继续不断出现“热死人”的新闻恐怕只是个概率问题。
就像理性对待国际金融环境恶劣时一样,如今天气环境恶劣,某些重大工程该放的也放一放,甚至GDP的增速该慢一点也不妨慢一点。我们常在说,天公不作美,但只要华夏大地一片喊热的同时我们的政策“及时雨”也能到来,相信“老天爷”看到的依然是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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