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我妻子患有乳腺癌,每年的治疗费用需要上万元,仅靠我一个人承担实在困难,请帮帮我。”近日,金东区孝顺镇龙潭下村的李宝银来信向本报求助。
李宝银的妻子郑燕茹今年58岁,10年前,她在一次下地干活时,偶然间摸到自己的乳房有肿块,到医院一查,竟患了乳腺癌,前期治疗就花了7万余元。
当时夫妻俩在义乌承包了一块地,种植红叶石楠,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砸”了进去。没想到赶上市场行情不好,不仅血本无归,还亏了五六万元。郑燕茹的病对这个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向亲戚借钱暂时渡过难关。
这10年来,郑燕茹虽然做了肿瘤切除手术,但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重活、累活都没法干,只能在家里做些轻松的家务。且每年还得坚持后续治疗,住院、吃中药,除去医保,仅自己支付的部分一年就得上万元。
李宝银如今在十里铺找了一份仓库门卫的工作,一个月差不多能挣1100元。但要养家,又要承担妻子的治疗费用,实在有些困难。为了多赚些钱,他在仓库周围的空地里种了些菜,每天凌晨三四时起床收菜,挑到附近的村里卖,然后赶在8时前回到门卫室,行情好一年能赚2000~3000元,以勉强维持生活。
李宝银说,妻子的治疗费用还需要多少,目前还是未知数。他想知道能否办理低保户,以减轻家庭负担。
记者从金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每月收入低于524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每人每月低于357元,具有市区辖区内城镇、农村常住户口的,除有特别规定的外,可以由户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市区户籍范围的城乡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低保边缘困难群众。低保边缘对象,因大额医疗费支出影响基本生活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居)、乡镇(街道)初核、复核后,经区民政局审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发给医疗救助卡,并按照《金华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实施救助。
金东区孝顺镇民政办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有一种救助方式是临时救助。因突发性、临时性事件,比如家庭成员因患危重疾病,遭遇溺水、火灾、交通事故等,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家庭,都可列入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建议李宝银参照自身家庭情况,及时向本村村民委员会说明情况,提出申请。如果对相关政策不清楚,也可直接与孝顺镇民政办联系,他们都会尽力给予帮助。
来源: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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