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在高温肆虐的天气里,上班族们格外关心“高温费”这个话题。那么,气温达到多少摄氏度需要减少、甚至停止室外作业?今年宁波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应该是多少?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这两天热的时候超过了40℃,用人单位怎么安排职工上班才算合理?
市人力社保局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单位要停止当日的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37℃以上、40℃以下时连续作业时间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此外,高温天用人单位也要做好怀孕女职工等的保护工作,不能安排这类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高温津贴发放最高每月200元
如果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具体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
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这4个月。因为高温天气而停止工作或者缩短了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能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不能等同
高温津贴和夏季防暑清凉饮料费是同一回事吗?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不能等同起来。
这位负责人说,夏季防暑清凉饮料费属于劳动保护费用,在晴热高温期间,企业应采取饮料、药品、通风空调设备等防暑降温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企业可以自主确定防暑降温费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发放物品的形式。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则是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采取措施之后工作环境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高温津贴只能是现金支付,并且是用工单位必须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另行支付。
- 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 宁波市场对钟点工需求量大
- 宁波再降“及时雨” 但最高气温仍超过40℃
- 宁波部分山区用水告急 奉化黄夹岙村喝水靠一口井
- 衢州市持续高温干旱 各地出现不同程度灾情
- 绍兴水库水厂供水量 双双破纪录 供水形势较为严峻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