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1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5·26”滨海新城工业污泥倾倒案和镜湖新区工业污泥倾倒案相关肇事者和责任人日前受到法律的严惩。据悉,我市环保部门将开展打击偷倒工业污泥环境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倒工业污泥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5月26日,滨海新城交警大队设卡时拦截到非法运输印染污泥农用车一辆,驾驶员为安徽太和县人张九礼,运输印染污泥重量为10吨。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通过对张九礼的询问及现场指认,发现违法处置印染污泥的企业为位于上虞市沥海镇的绍兴圣源毛纺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连夜对企业法人代表陈宝友、负责环保事务的副总经理陈国卫、办公室主任徐武斌等进行询问,上述三人承认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处置印染污泥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发现,该企业每月产生印染污泥量为180吨,其中有20吨委托上虞春晖能源有限公司处理,剩下的160吨陈国卫委托安徽人田伟处理。田伟每周末到企业来拉印染污泥,每次四五车,时间是从2013年4月份开始。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发现田伟从圣源公司外运处置的印染污泥量特别巨大,而且去向不明,存在偷倒嫌疑。通过对圣源公司5月份违法处置印染污泥的数据分析,田伟在5月份外运印染污泥5次,运输污泥总量为283吨,且去向不明。
该案件侦破后,滨海公安分局给予张九礼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市环保局对绍兴圣源毛纺有限公司作出行政罚款10万元的决定。
自2011年以来,在镜湖新区东浦镇清水闸村梅峰山下一水塘边,叶幼兴、何百兴、莫及全等7人分两次倾倒工业污泥共计10车77.4吨。经检测与评估,水塘旁倾倒的工业污泥中,重金属锌、总铬含量超标,挥发酚含量超标,属于有害物质,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614596元。今年5月6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对叶幼兴等7人进行判决,分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3万到8万不等的罚金。据了解,本案是我省判决人数最多的污染环境罪案件。
根据群众举报,7月9日凌晨,镜湖新区某区域发现一处最新偷倒的工业污泥,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全力侦查。
据悉,对于上述案件中查获的工业污泥,环保部门已经通过环保污泥处置企业进行焚烧后填埋处理。
环保部门表示,针对当前全市工业污泥违法倾倒现象较为普遍的严峻现实,决定在上半年开展的全市打击偷倒工业污泥专项整治行动和七月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月活动基础上,继续开展打击偷倒工业污泥环境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检查全市范围内工业污泥产生单位,准确掌握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生产能力信息、污泥产生量及处置去向,对拒报、谎报产生量和流向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深究严查;对偷倒的污泥要及时分析成分,提供科学评估结论。进一步督促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环二期、龙德环保污泥处置项目,全力解决企业污泥的处置出路问题;确保污泥处置和日常监管走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严格落实环保夜巡、非工作日巡查及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镇、村、企现有的夜巡队伍,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工业污泥偷倒行为的监管。
此外,环保部门还将通过媒体公开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名单,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
- 12人一“环”摊饼式传销逃避打击
- 宁波高污染黄标车及无标车8月1日起限行
- 浙江有序用电升至C级 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轮休让电
- 遏制污染者的嚣张气焰 共同呵护生命之源
- 武义永康建立双边协作机制联手打击骗取社保行为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