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1日讯 “玩游戏输了很多钱,如果强行找赢家退回游戏币,这算不算抢劫?”一年前,杭州、北京等地律师接到这样的电话或网络咨询。
律师们不知道,向他们咨询的是一伙预谋抢劫的犯罪团伙,他们的目标是顶级玩家手里的游戏币。
就在今年7月22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市最大入室抢劫案,其中主犯郑小龙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顶级玩家”被他们盯上了
1984年出生的郑小龙和小他一岁的王韬同是衢州人,两人一起当过兵。郑小龙喜欢在网上玩一种名为“456”的赌博游戏,可是运气不佳,10多万元积蓄全输光了。
去年6月,他们听圈子里的人说,徐某是位顶级玩家,玩游戏赚进上千万元,还刚买了一辆奥迪Q5。他俩认为徐某肯定是出老千,便打算找徐某弄些游戏币回来。
郑小龙等人先注册了几个游戏账号,准备用来存从徐某处取得的游戏币。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多次对徐某进行跟踪,掌握了徐某的日常活动及住所等信息,还对徐某住所周围环境进行踩点。
作案前专门向律师咨询
摸清徐某的住址后,郑小龙与王韬便开始制定作案计划,但两人在商议如何操作时,产生了分歧。
郑小龙认为不来点“硬”手段,徐不可能交出游戏币。王韬则认为徐也是赌博赢的,直接问徐要,他肯定会因为心虚给钱。
两人争执不下,于是决定咨询律师。他们从网上找来北京、杭州等地律师,称有一个朋友玩赌博游戏被人以出老千的方式赚去很多钱,如果强行去对方家让他退回游戏币,构不构成抢劫。律师们给的答案多为:网络游戏币属虚拟财产,抢劫虚拟财产不好定性,要看实际情况。
得到律师的法律意见后,郑小龙更加坚定了抢劫的决心,他们还找来了几位帮手。
他们觉得这只是“黑吃黑”
7月18日晚,郑小龙与同伙准备了口罩、手套、胶带和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冲入被害人徐某家,将徐某夫妻控制后,采用殴打、水闷、胁迫等手段,强迫徐某将其游戏账户内的12亿游戏币转入郑小龙事先备好的游戏账户中。
得手12亿游戏币后,郑小龙仍不满足,又从徐某银行卡里强行转出1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14.388亿游戏币,转入事先注册好的账户。
看到存折上还有100多万存款,郑小龙又叫徐某转账60万到其提供的银行卡内,不过徐某谎称那是100多万元定期存款,不能转账,只有6万元的活期存款能转。郑小龙信以为真,就让徐某转6万,但因操作问题未转成功。
随后,郑小龙等人劫持徐某至常山县城。在车上,他们逼迫徐某交出3张银行卡及密码,取了6万元现金,并刷卡73212元购买金银首饰。
其间,他们还让被害人徐某写了一份所谓的笔录,让徐某承认其钱财都是通过网上赌博等不法手段获得,他们以为这样被害人就不会报案。然后将被害人徐某及奥迪车弃于常山县天马镇,分头逃离。
退还游戏币让对方去销案
郑小龙、王韬逃至广西桂林市后,出售了部分游戏币。
两人得知徐某报警后,又潜逃回衢州,于去年7月25日被抓获。在落网前,知道事情严重的郑小龙曾一度联系被害人徐某,想退还被抢的游戏币,还让对方去销案。
郑小龙本来有正当的工作,怀孕的女朋友给他生了一个孩子,两人正准备结婚,出事后,女方回了娘家。母亲因郑小龙出事备受打击,现在还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
庭审时,郑小龙及其同伙的辩护律师提出,本案中的游戏币及现金为受害人赌博所得,系不法财物,郑小龙等人的犯罪行为未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社会危害性较小。不过辩护律师这一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小龙、王韬等人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除郑小龙被判处无期徒刑外,其余4名同伙分别被判处4年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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