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今年4月1日杭州出台了《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近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房屋登记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昨天正式施行。
其中,有两处调整引起了不少人关注——
8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时,《申报表》中的“购房人”将自动作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买方主体,并登记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8月1日起,杭州市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买卖,转让方的登记申请人以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准。
买房时的“购房人”
自动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
和老版《申报表》相比,新版的《申报表》已经发生了变化,同时也升级了功能。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调整后的《申报表》将成为房产登记时的依据。调整后的《申报表》中特别注明,“购房人”栏中填写的“购房人姓名”将作为签订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主体,房屋所有权将登记在购房人名下。而“家庭成员”这一栏里填写的人则不作为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
简单点说,如果夫妻双方一起买房,《申报表》购房人一栏如果填写了夫妻俩的名字,那么夫妻俩将自动登记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只填写了丈夫一人的名字,那么丈夫将自动登记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
有同学问,比如单身男青年小王现在买了一套期房,购房合同及《申报表》上“购房人”一栏填写的都是小王的名字,但是房子要两年后才交付,这期间小王结婚了,那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呢?依据新的登记办法,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小王一个人。
房产证上想加名字
途径有两种
继续小王的问题。考虑到老婆以后要帮着一起还房贷的,小王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老婆的名字可以么?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完全可以。一是,小王可以根据婚姻证明,通过变更登记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另外,如果小王只填写了《申报表》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还没办理房屋产权证,此时想在房产证上添加老婆名字,可以选择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夫妻二人名字都要写上,然后直接办理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产权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共同购买房产,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合同及《申报表》中的“购房人”一栏里一定要签署所有共有人的名字,避免以后处置房屋时发生纠纷。
产权证是谁的名字
谁就对这套房子有处置权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但房屋登记和办理房产证时却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早些年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昨天新办法实施,以后,杭州市商品房买卖和二手房买卖,登记申请人将以房屋买卖合同中记载的买方(购房人)和《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准(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除外)。如果这类家庭要出售或赠与房屋,将不再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直接对所有房屋进行转移、抵押等处置(除非有特殊约定)。
“2003年,杭州出台《杭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夫妻共有房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该办法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产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年这个新登记办法实行前,对2004年3月1日前办出房产证的房屋买卖,都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同意后才能处置房屋;但新办法实施后,为了更加方便市民,将不再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屋产权人可以直接对所有房屋进行转移、抵押等处置。
工作人员提醒,如有需要,也可以根据婚姻证明,通过变更登记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此前,对2004年3月1日前办出房产证的房屋买卖,都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同意后才能处置房屋;新办法实施后,将不再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屋产权人可以直接对所有房屋进行转移、抵押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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