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不许动,我只求财,不会伤害你。”两个月前,永嘉男子谢某在温州闹市区绑架了一名保时捷女车主,这案件曾在温州轰动一时。
昨天上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谢某涉嫌绑架罪一案,一审判决谢某犯绑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自来水冒充硫酸
保时捷女车主遭绑架
谢某,29岁,永嘉县人,学历大学专科。
铁路小学、解放军中学……是谢某从小就读的学校,他曾接受过的教育环境严谨、思想政治氛围浓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背景还不错的人,在今年5月21日上午,做了人生中最荒唐的事。
当天上午8点左右正是学生上学的高峰期,谢某用鸭舌帽和蓝色口罩将自己“乔装”好,提着装有水果刀,绳索等工具的黑色拎包潜伏在温州市区莲花路一所幼儿园旁边,伺机寻觅“猎物”。
上午9点多,温州市区的郑女士驾驶一辆100多万的黑色保时捷轿车将女儿送至幼儿园。“开保时捷的肯定有钱。”很快,谢某锁定目标。趁郑女士上车之际,谢某尾随其后,随即坐上了副驾驶座。
“不要动,我只求财,不会伤害你。”谢某用刀威胁郑女士不要动,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塑料瓶谎称要泼硫酸,不许郑女士喊叫。后经证实,塑料瓶里装的是自来水。随后,郑女士被劫持到温州市区的中山公园附近。
“拿出30万,我就放了你。”在车上,谢某开价。“我没那么多钱。”最后郑女士打电话联系丈夫王先生。
谢某在电话中对王先生说:“你老婆的命在我手里,给我30万元,否则你老婆就会有危险。还有,替你女儿想想,不许报警。”王先生报警。警方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在紧急布置下,安排王先生将事后与谢某谈好的16万元赎金送到温州市区府前街。
当天中午11点半左右,谢某在鹿城区府前街报喜鸟店门口收取王先生交付的赎金后,在温州市区人民路被民警抓获。
法庭上当庭认罪
之所以去绑架是因为要还钱
法庭上,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谢某供认不讳。
法官问:“为什么去绑架?”
谢某轻声回答:“是因为家里装潢欠了亲戚9万元钱,今年又要结婚,于是便从外面借了一笔钱。案发前一天老婆说要还钱了,我头脑一热就做了错事。”
谢某说,绑架郑女士的时候并没有想要伤害她,为了让郑女士不要太害怕,他甚至把口罩取下。“其实我一上车就后悔了,看到受害人那么恐慌有点不忍心。”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一直冷静回答问题的谢某开始哽咽,他说:“我想向郑女士道歉,并恳请审判长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早日出狱,向爱我的人补偿,对我的父母尽孝。”
本报通讯员鹿轩本报驻温州记者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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