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1日讯 煤场老板刘永祥相信,钱是万能的。这不,他只要花几千元“好处费”,衢州常山一家大型建材公司货车司机,就纷纷把单位买的好煤往刘永祥的煤场“送”,司机们再在刘的煤场装上劣质煤,去应付东家。这样一倒腾,刘永祥从一车煤里,就可以轻松赚得数万元。
34岁的刘永祥,原本在常山经营两家煤场,与常山某建材公司存在业务关系,到了2011年7月,双方不再合作。
优质的烟煤,是这家建材公司主要能源。双方合作终止后,刘永祥为了多赚钱,与手下员工张建平商量,让张建平出面物色、串通为建材公司运煤的司机。
以每车给介绍人、驾驶员一定的好处费,让驾驶员将直供煤拉至刘水祥的煤场卸掉,然后,再在煤场装上同等重量的石煤,由驾驶员运到建材公司交货。
为保证所换石煤能顺利过关,并不被建材公司发现“调包”,张建平出面买通建材公司煤场卸煤负责人、建材公司取样员和铲车驾驶员,以每车给予一定的报酬,让他们帮助石煤顺利进场。
同时,用煤场里的好煤掩盖在表层,以及多取好煤煤样、少取差的煤样,以防化验结果质量太差而被发现。
去年7月,刘水祥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谎称赃款、赃物藏在煤场。
在民警带其到现场起赃期间,刘水祥伺机脱逃,同月,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1年10月份起至去年4月,张建平等人共换煤23车,涉案金额360余万元。
而刘永祥付出的代价,除了给建材公司运煤司机一定好处费外,由张建平出面给予建材公司煤场卸煤负责人每月1000元、建材公司3名取样员每车300元,和建材公司9名铲车驾驶员每车50至100元的报酬。
今年3月和6月,常山县法院经两次公开审理后,于近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以盗窃和脱逃两罪并罚,判处刘永祥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以盗窃罪判处张建平等25人11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结合犯罪情节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对部分被告人宣判为缓刑。
被判刑的26人中,有23人,都是被刘永祥等人收买的建材公司“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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