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建设中的碧桂苑项目,该地块2009年就已出让。
浙江在线08月11日讯 台州玉环楚门镇,有个叫苏泊尔·碧桂苑的楼盘。去年5月,该楼盘就已开始出售,可是不久前,楚门镇三联村的几位村民却拿出土地承包证说:碧桂苑用的这块地,现在还有一部分是属于我们的。
公开资料显示,碧桂苑项目用地共有7公顷多,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在2009年12月由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以2.78亿元竞得,并于2010年7月4日开工。
已经出让三年多的土地,为什么还会出现“一地两证”?记者前往玉环进行了调查。
部分村民没拿到补偿款
所以承包证一直没收走
狄绍增是三联村村主任,按照他的说法,目前全村还有5户人家,手上至今仍持有碧桂苑地块的“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且在有效期内。
“苏泊尔用的这块地,大部分是我们三联村的,有80多亩,之前都是发包给村民的。”狄绍增说,征地从2004年就陆陆续续开始了,涉及到村里100多户,一开始每亩4.5万元,后来增加到每亩10万元。
狄绍增说,认可补偿金额的村民签署协议后,土地承包证被收回。而部分村民觉得这个数额太低,加之地块挂牌出让后,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款至今未全部付清,所以,没领到补偿款的这些村民的土地承包证也一直没有收回去。
记者在三联村见到了三本土地承包证,其中,孙姓村民为1.63亩;叶姓村民1.86亩,林姓村民1.28亩,承包权都是30年,起止日期从1999年到2029年。
村民手中的土地承包证,仍在有效期内。
承包证上的土地
只有部分在征地范围
对于村民和开发商的双重疑问,楚门镇驻三联村的干部和镇城建办一位姓侯的负责人都表示,征地的补偿款都已经打给村里了。
驻村干部表示,村民承包证上的土地,并非完全在征用的范围。
他表示,村民们的承包证之所以没能收回来,有三种可能:
“一是这次只征用了村民的部分土地,他对剩余的土地仍有承包权,所以不可能把他的承包证回收;
二是村民其实已经拿了补偿款,也签了协议,但当时说承包证丢了,没有办法交还,只是后来又找到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个别村民拿了钱,又故意说找不到承包证,无法上交。”
镇城建办侯姓负责人认为,“一地两证”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这块土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用了,那你手上的那个承包证自然就无效了。”
关键在补偿标准是否合规
支持村民走司法途径
玉环国土局征地办主任林建平告诉记者,碧桂苑项目用地是按照程序做的,土地征收前告知了全村村民,村委会也组织了村民代表进行了讨论,村民代表同意把这块土地从集体所有转为国有,征收给国家做项目建设。
他认为,如果有些村民土地被征用了,但没有拿到补偿款,就要搞清楚为什么不拿,“我们给他的钱,是不是达到土地管理规定标准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如果达到这个标准,也增加过,你还不拿,就要看要求合理吗?”
对于村民手上这张土地承包证还是否有效,林建平说,“这个我没权力判断,有效无效得法院说,但之前县政府发的公告上有说明的。如果事情处理不好,我们支持他们走司法途径。”
记者在玉环国土局网站上看到,玉环县人民政府先后在2007年、2008年发布过涉及到三联村地块的征地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写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者、使用权者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期满被征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同时终止,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如果村民不认可征地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表示,村民手中的承包证是否有效,要看这个地块是不是依照程序出让。
王律师说,如果村民真的没有得到征地补偿,那么他可以凭土地承包权证要求相关征地部门进行补偿。“如果他们认为土地征收行为违法,那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元祐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斌也建议,村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使用权人在没有明确表示或认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前,仍旧是对这部分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所以本事件中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侵权之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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