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 在经过交涉后,昨天,常山市民郑女士终于带着小工入户装修。此前,因为老房主的物业费问题,她和小工被拦在了小区外。
老房主物业费没交新房主装修被拦
8月9日上午,西区幸福家园小区,郑女士带着妹妹坐在物业公司接待大厅,一同前来的,还有前房主王女士。
一个多月前,郑女士从王女士手中买下了幸福家园小区的一套房子,两人办理过户手续。8日一大早,郑女士带着几名小工从常山赶过来,准备入户装修。车子开到小区门口,被物业拦了下来,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她吃了一惊:因为前一任房主还拖欠着物业费,这笔钱得补齐,才能让进。
8月9日,郑女士赶紧将王女士叫过来,问个明白。
老房主称“3年免单”物业公司否认
不过,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事,王女士矢口否认:事情不是这样的。
“3年前,我和儿子有次被困在电梯里,当时物业为了安抚我们,在随后的一次业主听证会上,经理口头答应我丈夫,免去我家3年的物业费,每年大概1600元。”王女士说,之后这几年时间里,她家没有交过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有催过。
上述说法,幸福家园小区物管——浙江中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予以否认。他解释:“我们哪里没催过,上门都好几次了。”
中都物业一位方姓负责人参与过协调。9日下午,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当年他们并没有答应免物业费,他们同时也没有阻止郑女士进小区装修。“明天她就可以带人过来。”
律师:一事归一事,不能混为一谈
浙江无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林说,前房主是否缴纳物业费是一回事,现任房主要装修新房又是另一回事,一事归一事,不能混为一谈。“既然郑女士已经是合法产权人,她有权入户装修,至于前房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谈到物业费随房还是随人,陈律师说,这还得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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