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近日,岱山县供电公司与岱山县祥顺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电费缴纳风险防范协议》,该协议约定用电方八十万元银行存款转为冻结资金,以保证其按时缴纳电费。这是岱山公司在舟山首创存款止付联袂质押合同,旨在进一步提高电费风险可控率。
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岱山县临港工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船舶企工业尤为不景气。因此,今年岱山县工业生产仍旧延续去年的低迷态势,企业出现拖欠电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去年,岱山公司特成立催费小组,联络银行关注困难企业资金动态等手段,密切关注缴费动态,但收效甚微。而个别濒临破产的企业通常对于催费人员置之不理。旧账未了,新账又欠,电费回收成了岱山公司的“心病”。
为有效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确保电费资金安全,年初以来,岱山公司陆续与9家企业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共计金额3078600元。但为了对抗第三方,此类合同依然受到工商部门抵押登记的限制。且若欠费企业在破产后所抵押的设备拍卖偿还电费过程复杂,若其已资不抵债,可能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此自7月起,岱山公司相关人员便努力寻找潜在用户,签订《电费缴纳风险防范协议》,并与岱山县祥顺建材有限公司达成了意向。此类协议通过供用电双方及银行协商一致,通过用电方授权银行对其存款进行止付,也就是冻结设定,用于供电方电费回收风险防范,未经供电方同意,用电方不得支取账户中的止付存在。
同时,为确保该笔存款在协议期内始终冻结,岱山公司会同银行方及法律顾问缜密考虑,推出了《质押合同》作为《电费缴纳风险防范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存单不存在所有权争议等条款,若该企业违约无法偿清电费,岱山公司有权直接将存单兑现以实现质权。避免因部门企业因有额外债务,第三方债权人通过人民法院宣判该笔存款无效的情况发生,确保公司作为该存款唯一质权人。
岱山公司通过两份协议合同的配套使用,大大增强了抵押担保的可操作性,提升了电费回收风险可控率。下一步,公司还将分析不同的欠费用户,签订最为适用的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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