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沈欣
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进入8月份以来,宁波各县市区街头飞车抢夺金项链、抢包等路面案件有“抬头”趋势。为此,《警周刊》通过对警方破获的几起案件进行分析,结合受害人报案和作案人交代的综合情况,分别从作案特点和治安防范两个方面予以警示和提醒。
案例:单身女士频遭“飞车抢夺”
8月10日20时30分至40分许,2名男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窜至北仑新碶街道泰山路往东方向路上,抢夺走被害人张某挂在脖子上的一条黄金项链,总损失价值4875元……
8月14日21时许至21时10分,两犯罪嫌疑人窜至宁波市宁海县,尾随在受害者雷女士身后,趁无人注意之际,从身后强行抢走雷女士拎在右手上的一个花色小包,内有现金和一部平板智能手机,总损失价值1670元……
8月4日晚上9时左右,奉化纯湖镇的王女士和朋友吃完夜宵回家,路过尹家村污水处理厂门口的时候,路边突然窜出1名男子,二话不说,直接冲着她跑过来,然后趁着王女士被怔住,猛的拽走她脖子上的金项链。等王女士反映过来,对方已经乘着同伙的摩托车扬长而去……
“事发地点离村子有段路程,晚上路上本来就没人,我当时完全被吓住,都不敢呼救,就怕他们听见了回头……”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王女士仍旧心有余悸地说。
分析:边走路边玩手机容易被侵害
据桐照边防派出所教导员刘伟介绍,类似的案件每年都有发生,受害者很多都是像王女士一样单身走夜路的,或是走路打手机、玩游戏等注意力分散的人士。因为这类人警惕性不高、反应力相对慢、自身反抗能力弱小,这些都成了增加不法分子抢夺“得手率”的“筹码”。
通过对宁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采访,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宁波城区抢夺案件一直较少发生,不法分子作案大多选择乡镇和农村的街道、岔路口,以及偏僻的、人员稀少的路段。这是因为在这些地方作案,暴露的可能性低,而且易于隐蔽、得手后逃跑方便、没有监控视频不会留下过多证据等。
同时,抢夺案件的发生还有一定的时间段特性。中午12时到下午2时,因为天热,路上人流少,人的精神困乏,作案易得手。傍晚4时到7时,中老年人士开始饭后散步,不法分子选择在这时抢夺是因为这类人身上往往金饰较多,同时反抗力相对低下。晚上8时到凌晨2时,夜深人静,专挑单身行走人士,特别是单身女士,作案成功率几乎达100%。
防范
预防抢夺案件的发生,必须注意:
1.外出不要携带过多显眼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也不要炫耀或显摆;
2.现金或贵重物品最好贴身携带,不要置于手提包或挎包内;
3.尽量避免在午休、深夜或人少的时候单独外出;
4.不要单独滞留或行走在偏僻、阴暗处,特别是小巷、岔路口,这些地方往往是不法分子伺机抢夺的首选之地,行经此路段时应格外小心;
5.发现有人尾随或窥视,不要紧张、露出胆怯神态,及时改变原定路线,朝有人、有灯的地方走。
当抢夺案件发生时,应保持镇定及时作出反应:
1.抢夺犯作案后急于逃跑,利用这种心理,应大声呼叫,并追赶作案人,迫使作案人放弃所抢的财物。若无能力制服作案人,可保持距离紧追不舍并大声呼救,引来援助者;
2.追赶不及,应看清作案人的逃跑方向和有关衣着、发型、动作等特征,就近到人多的地方请求帮助,并及时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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