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初中将继续实施教师交流制度 实现教育均衡
2013年08月19日 16:03:10
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为了进一步实现教育均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指导意见,市教育局于上周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市区初中流动任教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明确2013年秋季,实行任教教师交流制度。
据了解,进行试点交流的市区初中包括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元培中学、文澜中学、建功中学、文理学院附中、长城中学、树人中学、昌安实验学校等8所学校。
输出学校交流对象为学校骨干教师,接受学校交流对象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对于骨干教师的界定为:省特级教师,市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市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优秀教师,获得市属级及以上德育先进、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先进班级荣誉的教师,学校中层干部等。
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具体的交流对象还在推荐和选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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