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 日前,市委办、市府办转发市纪委监察局等5部门通知,就严明新区行政体制创新工作纪律提出六项要求: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改革部署顺利实施;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惩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明财经纪律,管好资金资产;严明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转变任职履新作风,确保改革风清气正;严格执行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创新新区行政体制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是提升新区管理效能、实施新区规划、加快新区建设的基础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新新区行政体制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和单位撤并调整。要严明政治纪律,不得对机构改革各项政策规定阳奉阴违、妄加评论和传播小道消息;不得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的决定。
通知强调,不得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提拔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或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得为个人的进退留转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跑官要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要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认真做好清点、保管、交接文件和档案工作。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通知要求,要转变任职履新作风,确保改革风清气正。各单位领导干部到部门任职,除按组织程序交接外,单位之间不搞迎送,不得公款宴请,不赠送礼品、纪念品,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公共财物无偿赠与领导干部供个人使用。调任的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公款、公物;不准带走原单位的公车或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车;不准借机豪华装修办公室。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要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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