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高速交警王警官处理了一起重型半挂车追尾一辆SUV轿车的事故。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事故。
老刘40多岁,家在宁波,膝下一双儿女。小日子过得很美满。
8月23日20时30分左右,老刘带着老婆和儿女驾车从九江回金华。途经涌金高速往宁波方向168公里附近时,车的右侧同向慢车道上行驶的一辆集装箱半挂车突然往老刘这道变道,眼看就要撞上了,老刘一脚刹车停住了。
当时孩子正在后座上睡觉,这一刹车,把孩子从座位上摔了下来。而大货车又回到了慢车道上。
原来大货车的前面还有一辆车,突然拐到自己车道上来是为了避开那辆车。老刘和妻子很气愤。
老刘驾车快速前行,没几秒就和大货车并列行驶,老刘在快车道,大货车在慢车道。
老刘的妻子摇下车窗,和大货车司机盛某吵了起来。
“我就说了他怎么这样开车的,他还骂骂咧咧的!”老刘的妻子后来说。
看到对方没有抱歉的意思,老刘突然加速超过了集装箱大货车,然后变道到大货车前面,一脚刹车……
货车司机盛某回忆,当时车速有七八十码,他赶紧踩了一脚刹车。然而惯性太大,还是撞向了老刘的SUV。
幸运的是,大货车的车头撞向老刘车尾的正中间,把他的车向前推了几米。
“如果撞偏一点,前方的车子就很有可能被撞飞,偏向护栏,这就很危险了。”王警官说,这次老刘一家太幸运了。
事故发生后,双方都认为错在对方,吵开了,最后各自报了警。
交警赶到现场时,老刘已经把车子开到硬路肩上。他始终坚持,错在盛某,是他追尾了自己的车。
老刘坚持说:“孩子摔到车里了,我要靠边检查一下孩子有没有事情!”
在民警的追问下,老刘最后承认,“说实话是斗气了,斗气了。”
经过现场的调查取证,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同时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事故中造成的损失老刘要自掏腰包赔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盛某违反了这一条款,也将面临处罚。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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