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嘉善县龚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2013年8月15日19时48分,手机1301777××××机主短信报警,称“杭州20时10分飞往成都的川航3U8912上有炸弹”。经公安机关落地查证,该报警人真实身份为龚某(男,云南人)。23时30分,公安机关在嘉善县一出租房将其抓获。经审讯,龚交代了8月15日中午因琐事与家人吵架,于当晚在百度上查到飞机航班后,以手机短信的方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事实。8月16日,嘉善县公安局依据《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龚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